一旦用“正义”试图去抹平输赢的界限,替代规则来指定比赛的结果,这样的正义肯定是不正义的,所以正义本身不能成为游戏角逐的对象,这样的正义干扰了比赛的进行,而社会正义则干预了市场的正常运转。只有竞争的方式有公正、不公正之分,而通过正当的方式产生的竞争结果无公正、不公正之分。在保守主义看来,从来就没有像“社会”这样的空洞、抽象的终极分配者,它更不能担负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任务。
数年前,瑞士举行了一次全民公投,其中有一条倡议备受瞩目:公民有权获得无条件基本收入。就是说,无需任何理由或资格,凡是瑞士人,成年者每月无条件获得2500瑞士法郎的收入,儿童每月获得625瑞士法郎。此条“基本收入”法案犹如免费午餐,然而瑞士人以77%的反对票,压倒性地否决了这一提案!瑞士民众为什么要拒绝政府给他们的高福利呢?福利国家的维持,靠的是充分的、被创造出来的财富,而福利国家本身在侵蚀、削弱、瓦解创造财富的个人积极性和社会机制,结果必然是滥用纳税人的财富,导致个人对国家的依赖,并逐步丧失谋生能力,造成公民寄生于国家机体之上。
穷人的命运也因此被大大改变,因为福利国家允诺一种它无法提供的增长,其所造成的是臃肿、庞大的国家机器。福利国家是建立在一种被称为“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亦被称为“社会公正”)的理论基础之上的。社会正义被看成是国家的职能而非民间自愿的慈善,是受惠者的权利而非施惠者的一种美德,因而它败坏了一个社会的正常道德感。这一理论认为社会应当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个人,把正义看成是财产的分配。因此,它只关心社会资源的分配,即在社会中的财产、特权与权力总量的分配。而且这种总量的存在与所有权无关,并由“社会”来分配。
这里的社会正义就是通过政府干预市场和分配,以便使某些人获得某些收入,从而实现所谓分配上的公平。这就是哈耶克所指责的“社会正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保守主义通常对社会正义和社会责任之类的字眼充满狐疑,强调结果分配的社会正义有内在的逻辑矛盾。人们通常按照规则来玩游戏,或赢或输。正义本身不应是赢者手中的奖品,不应成为分配的对象。一旦用“正义”试图去抹平输赢的界限,替代规则来指定比赛的结果,这样的正义肯定是不正义的,所以正义本身不能成为游戏角逐的对象,这样的正义干扰了比赛的进行,而社会正义则干预了市场的正常运转。
只有竞争的方式有公正、不公正之分,而通过正当的方式产生的竞争结果无公正、不公正之分。
在保守主义看来,从来就没有像“社会”这样的空洞、抽象的终极分配者,它更不能担负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任务。社会只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有思想、有行动、能进行财富分配的行动者。唯一能担负一些分配职能的是国家,但它的分配职能受基本RQ(如财产权)、宪法和法律及公民间的契约的限制。正义的运用不在于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正义的问题只存在于契约主体的起源与交易。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谁若单方面毁约都是不正义的。不经其本人同意,强迫他人劳动或剥夺他人所得都是不正义的。只要权利得到了保障,正义就得到了实现,即便取得权利的过程会带来不等的分配结果。
保守主义之所以怀着极大的道德勇气对至为动听的“社会正义”提出质疑,是因为这样的社会正义把财富凌驾在权利之上,把虚假的社会凌驾在实在的个人身上。如果把这样的正义付诸现实,人的权利就注定要遭殃。如果不择手段地夺走别人的财富,必然要践踏别人的权利。
而且,“社会正义”会彻底抹掉个人的责任感,免除了社会互动的义务,如果不通过“社会的再分配”就没有正当的占有,那幺正当的付出和获得都不存在。如果在没取得“社会”的认可之前,一切自然继承的所得都是“不正义”的;如果国家垄断了一切财富和权利,那么,社会平等的目标就成了让个人绝对服从于一个全权的实体(社会)的律令。
在这里,每个人的平等是在特权基础上的平等,领取配额机会的平等。在这种社会现实,领取配额的额度和机会,不仅极不平等,而且等级鲜明、森严。“社会正义”所追求的这种各得其所,也曾写在象征着纳粹统治的布痕瓦尔德集中营的入口处。社会正义把正义当作一个社会整体的正义问题,而正义问题首先涉及的是个人的。在保守主义看来,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衡量正义与否是不妥当的。
分配性正义,创造出一个奇怪的幻想,国家是所有财富的拥有者,否则国家拿什么去再分配?国家真的是社会上一切财富的拥有者吗?显然不是,而且没有任何理由是。艾森豪威尔曾经揶揄道:如果你想享有最全面的社会保障,那就不妨去投奔监狱吧!那里的衣食住行和医疗都是免费的。那里只缺少一样东西,即自由!
那么,保守主义如何对待穷人的问题呢?保守主义真的像常常受到的指责那样是维护富人的既得权益和敌视穷人的一种阴谋吗?保守主义认为,人类总是生存在紧张状态之中。任何政治行动,不管多么有效,也只能缓解这种紧张,绝对不可能予以完全消除。在保守主义看来,邪恶和苦难是人类在其生存状态中永远无法摆脱的。
明智的做法,不在于用宏大的乌托邦方案去试图将这些邪恶与不幸斩草除根,而只能用适当的措施抑制并缓解其不良影响。这也意味着政治与政府在功能和活动范围上都是十分有限的。削弱强者增强不了弱者,毁掉富人帮助不了穷人,压制发薪者提升不了领薪者。通过国家来强制性实行再分配的社会正义,却试图把一个有限国家变成无限国家,把自由国家变成保姆国家,把一个地方分权国家变成中央集权国家。一旦走到极端便成了一切由权力核心统一配给的兵营国家。
保守主义正是为了穷苦人的长远利益才质疑这样的社会正义的正义性。帮助穷人的最好方式,不是通过救济让他们舒舒服服地享受贫穷,而是鼓励和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对那些有能力自食其力的穷人,政府给他们提供的越多,他们为自己提供的就越少,因而也就越穷。只有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才可能变得自立、富裕。
有人会问,对于那些靠个人和社会的力量都解决不了的困苦,难道政府也不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吗?当然应该。问题是应看到这种援助计划常常带来的不良后果。政府的救助所提供的物质条件不可能也不应成为人们过着体面生活的物质基础。保守主义十分同情人间的疾苦与不幸,但决不对受苦者和不幸者作空洞的、画饼充饥式的空头许诺。保守主义不仅同情穷人,而且主张用更有效的办法帮助穷人。柏克认为,慈善和福利应由私人和民间来提供,主张用民间的慈善事业来取代政府的福利计划。民间的慈善不仅更有同情心,而且帮助穷人的办法也更为有效。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保守主义倚重的是社会,而不是政府。用美国的保守主义政治家里根的话说,政府通常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本身就是个问题。
在保守主义看来,政府帮助穷人,就像消防队灭火一样:只有在市民无法控制火势时,才动用消防队;只有在社会的力量无法克服眼前的困难时,政府才能出面;一旦大火被扑灭,消防队就应班师回朝;困难一旦被克服,政府就应撒手不管。所以保守主义者在劳驾政府之前,总是要问明,这个问题凭社会的力量能否解决?在分配问题上,保守主义认为,市场机制的公平是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所无法比拟的。政府要做的,不是取代市场,而是去维护市场自身的公平。人与人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各自所需要的公正也有不同。因此,靠政府通过国家权力来一刀切是很难实现公正的,反而常常是加大了不公正和不平等。因为这样做会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以致产生不受制约的专横权力。此外,强行的平均会破坏产生财富的激励机制,到头来使得财富越分越少。
权利与自由的平等是应该的,也是正常的,分配的平等是不应该的,也是不正常的,更是不可能的。由于人自身能力缺陷和品德缺陷,正义不可能全面彻底实现。追求全面、彻底的正义反而带来更大的不义,尤其是不能通过总体设计和全面的平均的实施来实现全面正义。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是演化而来的,不是设计与建构而来的,这就要求认同社会与传统的权威。